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羈押.縣府派公所秘書江淳銘代理

(宜蘭大新聞中心/三星報導)國民黨及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嫌收賄四十萬元及圖利特定廠商,宜蘭地方法院五月十七日裁定收押禁見,李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二十二日駁回抗告,收押禁見二個月確定;縣府今(2)日指派鄉公所秘書江淳銘代理鄉長職務。

縣府表示,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羈押,宜蘭縣政府於112年6月1日接獲宜蘭地方檢察署公文並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自112年5月17日起停止其三星鄉長職務。同時為利三星鄉鄉務推動,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該三星鄉公所秘書江淳銘先生,代理三星鄉長職務,並訂於6月5日上午10時於三星鄉公所三樓會議室辦理交接、宣誓及就職相關事宜。

三星鄉公所聲明說,秘書江淳銘今早接獲縣府電話通知於6月5日起代理三星鄉長職務,由於江秘書目前正在國外考察,為配合鄉政工作順遂進行,已請旅行社安排最快時間返台,最晚明天中午前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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