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應避免因職安缺失遭停工處分

(記者邱玉君/宜蘭市報導)近日宜蘭縣發生勞工高處作業未有安全防護,致使發生勞工墜落死亡職災案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宜蘭縣事業單位加強實施勞動檢查,部分事業單位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缺失遭到停工處分,缺失項目包含高處作業之工作場所未設置安全防墜設施、勞工未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工作場所未設電氣相關之保護措施、有害物接觸未有安全防護等。

為保障勞工職場安全,宜蘭縣政府製作「上工前安全守則」工安宣導影片提供事業單位參考,請雇主重視並遵守各項危害預防措施,落實安衛工作自主管理,以提供勞工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避免職業災害發生。

又近日氣溫漸趨炎熱,勞工容易因高溫、高溼度引發中暑及熱衰竭等職災案件,高濕高熱的環境也容易讓作業勞工心浮氣躁、分心、體力消耗更快,若是再加上作業現場沒有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更有可能造成墜落、感電等等嚴重職業災害。

宜蘭縣政府呼籲事業單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23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6規定,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加強勞工健康及作業環境之管理,降低作業場所溫度、提供陰涼休息場所、提供適當飲料或食鹽水、調整作業時間、增加作業場所巡視頻率、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等,並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以保障勞工生命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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