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林內棄置廢棄物又焚燒.環保蟑螂送法辦
(影音新聞)
(宜蘭大新聞中心/五結報導)保七總隊第四大隊於去年7月間接獲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通報,五結鄉海邊保安林內發現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更誇張的是,現場還有焚燒廢棄物的跡象,同時也波及到保安林內的其餘海岸林木,計受害種類有黃槿、木麻黃等林木高達11株,行為已涉嫌觸犯了「森林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保七四大羅東分隊獲報後立即聯合羅東林管處及宜蘭縣環保局聯手展開追查,經長時間蒐證找到環保蟑螂送法辦。
保七四大羅東分隊獲報後,利用空拍機巡查並調閱出保安林內犯罪現場附近的微型攝影機發現,行徑惡劣的犯嫌直接將整車的廢棄物任意棄置於保安林內的草叢,除此之外還使用打火機將整堆的廢家俱、廢木板、垃圾等點燃後,也不管是否會波及附近林木,就放任其熊熊大火燃燒,逕自揚長而去。
警方會同羅東林管處及宜蘭縣環保局至現場勘查並蒐集證據,另依循影像畫面中的線索,將涉案曾姓犯嫌通知到案說明,經警方查明,曾嫌在未領有合法的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情況下,就貪圖方便直接將自家產生廢棄物任意棄置於人煙稀少的林地內,另又疑似想湮滅證據便不顧後果將整堆易燃廢棄物引火焚燒,造成保安林內多處林木焚毀,全案經警方調查完竣後,於今(28)日將曾嫌以涉嫌違反森林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函請宜蘭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副大隊長邱盛煥表示,沿海地區之保安林,是由林木構築成屏障,阻擋來自海洋之強風、鹽份侵襲,可減少沖蝕保護土地、涵養水源,達到防風防潮之效果。曾嫌載運自家產生之廢棄物並任意棄置之行為,已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暨46條第4款相關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另於保安林地內引火焚毀森林,亦涉嫌觸犯《森林法》第53條第1項、54條相關規定,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籲請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與羅東林管處及環保機關將持續加強取締工作,守護國家自然生態環境,並防止災害發生,也呼籲民眾莫貪圖一時便利,隨意棄置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