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工權益 事業單位應落實法令 和諧勞資關係

(記者邱玉君/宜蘭報導)近日縣內傳出勞資糾紛案件求職者索賠千萬事件。對於勞資爭議案件,宜蘭縣政府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處理。

縣府去(107)年受理339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提供調解委員會及獨任調解人兩種方式供民眾選擇,以解決勞資糾紛。本府亦鄭重呼籲,縣內雇主落實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規,以免觸法。

勞動法令立法目的是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縣府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秉持中立立場協助勞資雙方協商,化解歧見、達成共識。實務上,確實有不少雇主因不了解相關勞動法令,擔心觸法或被處罰鍰,而以金錢補償方式與員工達成和解,來避免後續爭議甚至訴訟。

鑒於近年勞動意識高漲,勞資爭議迭起,勞工如覺得自身權益受損會選擇向主管機關檢舉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為有效協助勞資雙方進行溝通,取得共識,達到止爭息訟之目的,縣府去(107)年受理339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提供調解委員會及獨任調解人兩種方式供民眾選擇,以解決勞資糾紛並保障勞資雙方權益。

縣府鄭重呼籲縣內雇主務請遵照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規,違反法令者可處罰鍰2萬元到100萬元,雇主勿輕觸法規以免因小失大,如有任何勞動法令疑問,可利用1999電話詢問本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

另縣府也持續針對不同行業分別辦理勞動法令宣導會,並將於近期安排勞動條件檢查員前往縣內小型公司行號進行法遵訪視,以行政指導方式協助雇主了解法令並自我檢視,讓勞工權益保障確切落實,促進各業勞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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