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4項公民投票日就在明天!!須戴口罩保持防疫距離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共計4案,分別為第17案、第18案、第19案及第20案,將在明(18)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但4時前已經到場排隊的民眾仍可投票。宜蘭縣選舉委員會提醒投票權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
本次公投,國民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且在國內繼續居住滿六個月者有投票權。本縣投票權人38萬5,260人,共設置424個投開票所,相較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共增加3所。為預防投票排隊人潮,縣選委會呼籲,請先閱覽公投公報,先對公投了解、帶著決定進入投票所,這能加快整個投票過程。
關於投票所的防疫措施方面,投票權人須配戴口罩,保持防疫距離(投票所外1公尺、投票所內1.5公尺)之標示排隊,進入投開票所前設有簡易檢疫站,投票權人須量測體溫,有發燒情形(額溫超過37.5度),於實聯制登記後,由專人引導依防疫動線至防疫專用遮屏投票。惟協助身心障礙投票權人投票之家屬或陪同人,或投票權人照顧之6歲以下兒童,如有發燒症狀,不得進投票所。
參觀開票民眾均須實聯制登記,有發燒者不得進入開票所,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及參觀開票,另外如係符合病例定義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經醫院安排採檢,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及參觀開票。
縣選委會也提醒民眾,進入投票所不能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或是在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內有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