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針對今(18)日縣長林姿妙公開指稱偵查過程不尋常一事強調,並無被告所稱偵查不尋常。
地檢署指出,該署指揮廉政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等相關人員涉弊案,因所需查證事項眾多,有調查釐清必要,為保障相關涉案人員訴訟權益,使之得以充分準備資料答辯,檢察官於一週前即已寄送傳票。昨天被告林姿妙等6人均由辯護律師陪同到案,過程中均予被告諮詢律師及休息、用餐時間,被告等人也提出資料充分答辯,該案偵查咸循法定程序及證據裁判原則進行,並無被告向媒體或在個人臉書所稱之不尋常情事。
地檢署強調,該署檢察官辦案秉持勿枉勿縱精神,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請相關人員及外界切勿無端揣測,給予司法純正的辦案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