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博萮呼籲中央地方應加速整合水域遊憩政策以落實政院「向海致敬」宣示
(影音新聞)
(記者洪方生/宜蘭報導)針對今(13)日龜山島海域 61名SUP立槳玩家遭東北角風景管理處函送,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召集人孫博萮在臉書發文表達不滿,表示主管機關此舉與行政院「向海致敬」、「開放海洋」的政策背道而馳。
孫博萮表示,主管機關顯然不了解SUP立槳與衝浪其實是同樣性質的水上運動,立槳所使用的浮具也是從衝浪演變而來,兩種是可以在同一海域、不同海象條件時進行的水上活動(衝浪需要較大的浪、立槳則適合較平靜的海面);而主管機關硬要以正面表列(僅允許公告中有指出分區的水上活動形式)來分別管理、將未表列的活動視為違法進行裁罰,將立槳排除在「衝浪區」的適用範圍之外,是既外行又可笑,突顯管理單位在管理水域遊憩活動上的不適切。
另外,孫博萮並指出,相較於先前台南農地遭傾倒廢爐渣污染農田,對污染環境又賺黑心錢的無良業者僅裁處 6 千元的行政罰,卻讓對環境、生態完全未造成任何影響或傷害的非動力浮具立槳玩家的水上遊憩行為,面臨動輒一萬元起跳的行政罰,實在不符比例原則;況乎划船明明就是促進觀光,竟要被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懲處,更是顯得荒謬。
孫博萮強調,玩家反應主管機關宣稱玩家「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即逕自下水活動,然一來於法無據,主管機關並無法規規定個人玩家於下水前應經申請方可為之,亦未曾公告所謂申請程序與對口單位為何,讓人無所適從;二來,此類水域活動應採「報備制」,而非主管機關得以准駁的「申請制」,才能符合所謂「原則開放」的法規精神,最好透過海委會「一站式」網站即可簡易完成登錄報備程序。
「水域解嚴」倡議團體「開水聯盟」(台灣開放水域聯盟)也表達聲援立場,表示從報導中可看出專業玩家備有GPS、戒護管筏等,並須簽立切結書保證自己健康狀況無虞,顯然在安全配備與措施均十分周全,主管機關不但應予鼓勵,甚至應該加以學習。
最後,針對目前水域遊憩管理態度中央、管理單位、地方不同調的現象,孫博萮特別呼籲海委會、海巡、交通部、農委會、漁業署等相關單位應加速溝通整合與法規檢討,未來切莫再以《發展觀光條例》第 60 條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 5 條對水域遊憩玩家進行裁罰,以管理之名、行水禁之實。
板友反應說,挑戰龜山島的活動周周有,平時都沒事,這次主辦人因為人多特地和風管處報備,反而被函送。立槳的中文全名叫做立式單槳衝浪板,SUP就是衝浪板的一種,光這一點裁罰就站不住腳,顯示主管機關與執法單位因自己的無知而刁難人民。
參考資料:
《宜蘭縣政府管轄水域獨木舟活動注意事項》
遊客從事獨木舟活動,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遊客以個人身分從事獨木舟活動,不得單人單艘進行,活動時至少一人應備置救援及通報機制之無線電器材及救生浮標。活動前須充分了解器具功能,確實穿戴救生衣及口哨,並檢查裝備及舟體。
(二)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獨木舟活動。
(三)參加獨木舟活動時,不得脫下救生衣、安全頭盔或解開其扣環與連接帶 。
(四)參加獨木舟活動,應確認活動提供者之證照、安全裝備有效性及保險事宜。
http://glrslaw.e-land.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