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外墜樓事件.對縣府未依法懲處違失教師、督導不力監察院提糾正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宜蘭縣某國中發生學生於109年11月發生校外墜樓事件,監察院調查後於今(29)日發布新聞稿針對縣府未依法懲處違失教師、督導不力,提出糾正。縣府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報告書,尊重監察院所提出的檢討事項,後續縣府將收到報告後此將就相關內容予以檢討。

針對監察院所提縣府未確實懲處違失二師、督導本縣某國中未盡周延等情,縣府將就事件發生後縣府與學校相關行政作為檢討,強化學校督導作為,落實相關通報機制,並持續增進學生心理輔導工作等措施。

近年來縣府就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如逐年增加補助學校裝設及汰換監視設備、學校增設心理諮商輔導空間等相關經費,同時舉辦教師輔導知能,以增進教師輔導處遇能力,增強教師處理學生自殺防治相關作為。

另外,本年度起縣府設立校園安心團隊,協助各校強化友善校園工作,如遇有緊急特殊案件,到校協助輔導關懷學生,提升處理效能,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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