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提升十倍檢驗量福島食品從嚴把關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為保障縣民的健康與消費安全,縣長林姿妙表示,宜蘭縣政府將提升查驗及稽查輻射食品量能到以往的10倍以上,不符規定者將從嚴依法處罰,以避免輻射值超標食品進入宜蘭縣境內。

縣府衛生局將持續針對市售日本輸入包裝食品及散裝食品進行查核與檢驗,並將檢驗及稽查能量提高10倍,過去平均抽驗30件相關食品的輻射值,將提升至每年350件以上;標示稽查部分,將由過往每年稽查400件,增加到每年稽查4,000件以上。

查驗食品如不符合「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此外,自日本輸入包裝食品應依其原文以繁體中文明顯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而日本輸入散裝食品應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載明生產國別(原產地),以插、立牌、標籤等方式,以繁體中文揭露產地資訊至都、道、府、縣。

相關食品如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如標示不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萬至400萬元;倘業者未依消保法第24條之規定標示其產地至都道府縣,依同法第56條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

縣府再次強調,食安議題是民生大事,政府有義務讓民眾安心,尤其針對高風險食品,本府會「加強產地標示查核」,建置「日本食品管理工作專區」網站,「提昇10倍查驗量能」,全面嚴格稽查,守護縣民健康。如有食品衛生相關問題,可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3-933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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