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村里長4人因案解職、1 人往生將於3月份補選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第22屆村里長,有4人因案解職、有1人因意外死亡,宜蘭縣選舉委員會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4項規定將於3月辦理補選作業。

縣選委會表示,經該會開會決議,5個村里長補選案訂於3月9日、16日、30日舉行投票,選舉投票起迄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茲列3月份補選重要選務日程如下:

補選壯圍鄉
永鎮村
大同鄉
復興村
宜蘭市
七張里
頭城鎮
下埔里
三星鄉
人和村
發佈補選公告1/171/171/172/62/6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1/181/181/182/162/16
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29-1/311/29-1/311/29-1/312/21-2/232/21-2/23
公告補選候選人名單3/33/103/103/243/24
競選活動期間3/4-3/83/11-3/153/11-3/153/25-3/293/25-3/29
投票、開票3/93/163/163/303/30
公告當選人名單3/16前3/23前3/23前4/6前4/6前

縣選委會另外表示,宜蘭縣議會第20屆議員第4選舉區(員山鄉)缺額補選,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依上開規定,縣議員缺額補選投票日期,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該會預定於113年2月20日發布補選公告、4月13日舉行投票。

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4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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