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跟著飼主闖紅燈.女騎士反應不及滑行摔傷

(影音新聞)

(記者洪方生/冬山報導)一名張姓女騎士本月2日晚間10點45分從羅東往蘇澳方向準備回家,途中行經冬山路三段(沙港全家旁)永美路口時,卻被突如其來的小狗撞的正著.張姓騎士直接慘摔滑行約10公尺左右,造成張姓女子身體多處擦挫傷,一旁有熱心民眾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立即將傷者張姓女騎士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治療。

經警方追查後,原來是一名飼主騎乘機車因為搶快闖黃燈,才導致後方小狗追不上主人強闖紅燈,正在綠燈行駛中的機車就直接撞上小狗,導致機車滑行約10公尺摔倒,雖然飼主有幫忙叫了救護車,隨後郤騎乘機車揚長而去直接離開現場。

該起事故造成張姓女騎士臉上眼旁傷口較大縫了三針,手腳多處擦挫傷,雙腳部分較為明顯!

張姓女騎士說,右腳也受傷,右邊眼睛縫三針,下方這邊也有挫傷,擦傷的傷口騎士臉頰傷口貼上紗布,手腳多處擦挫傷。

張姓女騎士說,「當時我也沒辦法閃避,所以撞到狗,狗當時身上我看到有項圈,當下有路人幫我叫救護車。」

警消獲報到場立刻協助女騎士送醫,事後員警追查發現,原來當時飼主騎乘機車,貪快搶黃燈,導致後方小狗狂追,因而闖紅燈,釀成事故,而女騎士口中幫忙叫救護車的熱心民眾,竟然就是飼主,但他卻沒有留下任何聯繫方式,直接騎車離開現場,揚長而去,員警事後循線找到飼主,他才說想要跟騎士和解。

機車行業者表示,「我覺得不應該你狗要放上來,怎麼可以這樣路上走,而且十字路口耶對不對,你牽小孩一樣意思,你先過馬路叫小孩趕快過來,(維修費可能就要破萬)對。」

宜蘭羅東分局警備隊分隊長王建中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奔走於道路妨礙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300至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對於飼主沒有牽好寵物,造成用路人受傷,依《刑法》過失傷害,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受傷的張小姐,也可依照民法,求償車禍相關的損害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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