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當國民法官嗎? 您的司法正義 宜市與法院、里民攜手來保障

(影音新聞)

(記者邱玉君/宜蘭市報導)國民法官法草案於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8月12日經總統公布,正式成為我國司法制度的一環。依國民法官法的規定,從112年1月1日起,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

另外,法政軍警人員、大專院校講授法律科目人員、涉及刑案未滿一定期限、被褫奪公權、身心狀況不足以勝任的人及與案件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人員,不能成為國民法官。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本法擔任國民法官的權利及義務,無正當理由不於國民法官選任期日到場者,將處以三萬元以下罰鍰。

目前,政府極力推動以訴訟外的調解機制排解各種糾紛,未來,年滿23歲的民眾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所以民眾的各類法律糾紛,小到日常生活常見的車禍、債務,大至各界矚目的重大刑案,未來都會納入社會專業人士及民眾的參與機制,審判不再只由法官及檢察官決定。配合未來上路的國民法官法,我們舉辦課程,邀請本市調解委員、里長瞭解法院調解程序及國民法官法制度,讓基層人員熟悉政府提供給民眾各種最便利的糾紛調解機制,及攸關每個人參審、訴訟權益的國民法官法制度。

宜蘭市長江聰淵表示,宜蘭市調解案件成效深獲各界肯定,108年底該市調解委員會榮獲法務部及宜蘭縣政府雙雙評定為全縣第一名,宜市有最優秀的調解委員,不管在鄉鎮市公所、縣政府,甚至到法院都有我們的調解委員為市民服務,素質優異、成績斐然。市公所除了該市的調解案件外,我們也關心民眾在法院的訴訟權益,除每週一的免費律師諮詢外,今年1月1日起該市與宜蘭地方法院合作推動「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透過視訊,我們的民眾查詢訴訟程序問題時,都可以省去跑法院舟車勞頓之苦。

今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這是我們訴訟程序的極重大變革,國民法官法實施後,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走進法院,坐上法檯、擔任國民法官,在為期不到兩年半上路前的準備期間,市公所會不定期邀請法界人士,為我們的里民講授制度運作的各項重點,讓里民能跟制度無縫接軌,免於茫然、忌諱,以我們宜蘭人的社會經驗及專業知識提供法院做出適切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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