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百年老楓香!! 地主、地方人士北上立院陳請
(影音新聞)
(記者蕭夢麟/綜合報導)公路總局規劃礁溪外環道,路線涵蓋位在頭城鎮二城里與礁溪鄉白雲村猴洞溪畔一棵百年楓香,地主林萬士以及當地居民不捨百年老楓香樹遭移除,於上月底向立委陳椒華陳情,陳椒華特在今(15)日上午9點,邀交通部相關單位協商,地主、時代力量宜蘭黨部、民進黨代表、宜蘭惜溪聯盟、宜蘭縣樹藝景觀所等多人也北上參與會議。
今天出席協商會議的有:百年老楓香地主林萬士、頭城鎮民代表簡英俊、時代力量宜蘭黨部執行委員楊坊翔、宜蘭惜溪聯盟召集人康芳銘、宜蘭縣樹藝景觀所所長林志明、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處長李順成、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副處長黃志元、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簡任技正李顯長等。
交通部公路總局闢建台2庚線延伸線礁溪外環道,工程用地範圍將涵蓋一株百年老楓香現址,目前公路局將以移植方案處理。為此,老楓香主人林萬士及地方居民,向時代力量宜蘭黨部以及立委陳椒華陳情,為老楓香請命,呼籲原地保留老楓香,延續世代在地情感與共同記憶。
立委陳椒華表示,這個公路開發與老樹保存爭議,乍看之下好像只關乎一棵樹、一個家族,但其實反映的是交通部在作公路規劃的時候,並沒有謙卑面對在地紋理,當初選擇其他方案規劃,最後雖提出原地保留方案,卻以獨厚楓香地主、影響其他地主、延宕工程來安罪名,實在很不應該。百年楓香所在之處,連結著周圍龐大的生態系統,不只是一棵老樹。如此豐富的生態環境,本工程開發案應該避免對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依法做生態檢核,才符合公共工程重視環境的政策,不能躁進。
針對原地保留老楓香的訴求,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卻以「工程經費增加,工期延長,移植施工較簡易,道路用地也不用增加」等說法作為推託之辭。
時代力量宜蘭黨部執行委員楊坊翔表示,老樹不只是地方的公共財,更是地方人的重要回憶,道路與老樹共存並非不可能,在嘉義的蒜頭大橋,因擴建路線上有一棵老榕樹,在設計規劃上調整蒜頭大橋線型,讓老榕樹得以保留,達到建設與生態共存平衡。工程單位老樹移植實例紀錄不佳,百年老楓香的移植,猶如宣判死刑。養工處應研議原地保留老楓香的路線方案,避開老樹,創造雙贏。
老楓香主人林萬士表示,宜蘭縣政府於今年11月11日依「宜蘭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2條第3項「樹齡50年以上」規定,已將老楓香列管保護,有其珍貴的歷史與文化價值;他呼籲,養工處與宜蘭縣政府應該遵守公告內容:「本縣公共工程開發時,基地內經公告列為保護之樹木,應以原地保存為原則」,並且不影響地主權益,重新提出新方案。
宜蘭惜溪聯盟召集人康芳銘表示,本案路廊全線大部分經過淺山與平原交界的生態敏感帶 ,坡地山腳及溪谷都有許多類似的老樹及豐富多樣的物種及動物棲地環境,公路總局應先依行政院「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110年10月6日修訂版)之規定,啟動生態檢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