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業務措施、為民服務、拒收餽贈等廉能事蹟獲縣府表揚

(記者邱玉君/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於今(26)日上午縣務會議中由縣長林姿妙親自頒獎表揚109年宜蘭縣政府廉能事蹟人員。本次獲獎人員分別為警察局開羅派出所李旻芳警員、警察局大溪派出所吳金勝副所長、財政稅務局黃碧蓮股長、財政稅務局蘇才晃稅務員、消防局礁溪分隊周文偉小隊長、消防局五結分隊魏志能小隊長等6人,分別獲頒獎狀乙幀,獎金二千元。

建立廉能政府,是全民的期望與共識,也為政府施政的主要目標,宜蘭縣政府每年依據「宜蘭縣政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辦理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由各機關、單位推薦具有特殊廉能事蹟之同仁參與選拔,109年度共推薦14位優秀公務員進行角逐,經提報縣府廉政會報審議通過後,評選出6位年度廉能楷模,並藉由公開表揚之頒獎儀式,建立標竿學習典範。

本次受表揚人員事蹟分別是拒收餽贈、執行業務改善措施、不分國籍主動為民服務、協助民眾解決困難等作為,均符合縣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規定,希冀透過本次表揚活動,以廉能事蹟人員的標竿效果,引領各機關廉潔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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