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楨養豬場暗管偷排廢水遭環保局查獲令停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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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金源/壯圍報導)宜蘭縣壯圍鄉林國楨養豬場,於場內原廢水池底部挖洞以暗管方式繞流排放未經處理豬糞尿廢水至十三股大排,經環保局以白漆導流查獲,遭勒令停工、重罰。

環保局指出,十三股大排長期水質不佳並連帶影響下游得子口溪水質,該局鎖定大排附近養豬場,並於18日下午至壯圍鄉林國楨養豬場稽查,當場查獲業者於場內原廢水池底部挖洞以暗管方式繞流排放未經處理之豬糞尿廢水至十三股大排。

環保局表示,該暗管是來自該場場內原廢水槽,其將槽內未經處理過的豬糞尿廢水逕自透過槽內底部暗管繞流排放至場外,污染十三股大排及下游的得子口溪,已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繞流排放」之規定,依「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核算後,將裁罰36萬元罰。

另該場繞流排放的廢污水為未經處理過的廢污水,屬情節重大的違規,後續環保局除將依法命該場停工,也會將該查處違規情節移送縣政府農業處依畜牧法予以處分。現場另針對該場暗管排出廢水進行採樣檢驗,將依情節輕重增加罰鍰。

環保局再次提醒畜牧業者,應妥善處理場內廢污水,切勿心存僥倖繞流排放而違反法令規定,一旦查獲將令停工,並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最高處罰鍰新台幣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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