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正義的決定 林信華主張還興中校長一個公道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針對興中國中校長、教師,將面臨調查甚至懲處,縣長參選人林信華主張還校長李俊緯一個公道。

林信華今天發表聲明指出,他本於教育工作者的立場,對於興中國中事件,從5月21日第一次透過新聞稿表達不贊同立場,7月26日親赴興中國中與師生站上第一線,並二度發佈新聞稿希望代理縣長能暫緩執行,8月10日水燈節晚上在河濱公園當面向代理縣長陳金德請求能入府面議興中國中校地的處理問題,到今天看到興中李校長被提案懲處。

他說,這整個缺乏充分溝通與理解的過程下懲處李校長,他身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是無法接受的。再次懇求陳代理縣長收回懲處命令,否則,他若當選下屆縣長,勢必重啟宜蘭縣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還李校長一個公道。

宜蘭縣政府日前對五結興中國中的停辦提出可行性的專業評估,雖說是因應少子化並降低縣府財政壓力,無黨籍縣長參選人林信華認為,教育事業的改革確實應更謹慎與周延,此事已經造成宜蘭社會意見的分歧與對立,建議縣府先釐清以下兩點,再進一步凝聚共識為宜。

建議縣府應先釐清:

1. 依據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合併停辦及轉型準則第四條「各校區學生人數不滿五十人者,學校應提送自評報告及評估指標試…,優先評估混齡編班、混齡教學、將學校委託私人辦理或其他轉型方案,並依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以及第八條第一項「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由學校提報自評報告」,顯然興中國中不符合此條例,為何會是縣政府優先評估的對象?

2. 縣政府接下來必須組成專案評估小組,對此案進行評估。縣政府停辦興中國中的規劃方案中,主要以四個要件來進行:一、該鄉鎮市有2 所以上之國中。二、學校班級數為9 班以下。三、學生每年教育成本偏高,達25 萬元/年以上之學校。四、該校學區與鄰近學校距離不遠(5 公里內)。

但依據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合併停辦及轉型準則第六條「專案評估之項目如下:

一、學生數。

二、學區內學齡人口流失情形。

三、社區人口成長情形。

四、擬合併或停辦者,與同級公立學校之距離。

五、擬合併或停辦者,與鄰近學校間有無公共交通工具。

六、校齡。

七、擬合併者,合併後之學校是否需再增建教室及充實設備。

八、學校教室屋齡。

九、社區或部落文化傳承及經濟發展。

十、社區對學校之依賴程度。

十一、其他。」,在此情形下,專案評估小組屆時在進行評估時,到底要對縣府提出的要件進行評估,還是回到基本的法條上進行評估?
3.連日來頻頻接到陳情,關於興中國中停招、圖書館使用到至今的行政中心借用事件,林信華擔心不是事件的結束,而是開始。在沒有相互信任的基礎下,可以預期的是未來存在興中師生與華德福師生之間緊張關係的風險。教育事業是一個溝通與和解的歷程。

一. 從停招、圖書館使用到行政中心的借用,明顯看出教育處處理得相當粗糙,提供給縣長的資訊到底正不正確,令人質疑。教育處長應該本於主政單位的立場,公開說明這件事情的始末。

二. 實驗教育在宜蘭的發展,有人相當肯定,也有人抱持著疑問。本於教育大計,應該透過相當緊密的溝通,給予實驗教育在宜蘭一個清楚的定位,其實這也可以讓實驗教育有著更大與更健康的發展。

三. 少子化確實是一個必須要面對的問題,未來縣內閒置的教室空間如何運用,應該要有一個很清楚的方向。這可以透過各方面意見的討論,定訂出準則要點,往後才有依循的基礎。
四. 在這一串的事件之後,可以預期的是已經傷害各方的感情,已經造成一個不可控制的風險,況且行政中心的部份借用並無法根本解決華德福校地問題,反而將整個實驗教育空間切割得更零碎,建請縣長對於行政中心的出借,應再做完整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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