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財產來源不明.林姿妙喊冤:是債務非貪汙所得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遭指控涉及圖利與財產來源不明案,經廉政署搜索地檢署列被告,地院裁定80萬元交保的縣長林姿妙,昨(17)日再被地檢署傳喚偵訊,今天出面澄清強調,是債務,非貪汙所得。
林姿妙強調,經過多次馬拉松式的訊問,相關人等都已經多次傳訊,昨天到地檢署主要說明帳戶,這是債務、不是貪污所得!主要是先生的負債及醫藥費,先生過世後,獨自扶養孩子長大,四位小朋友的費用,還有幫朋友作保累積的債務。
林姿妙喊冤說,有心人士及特定媒體操作指她的帳戶有上億元,並暗指是貪污所得,事實上,資金出入是在支票帳戶,不是存款帳戶,資金存入是為了票據兌現,當然存入就會被領走,來回十次就會創造十倍的金流,因此,才會出現支票帳戶累計達上億元。她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卻被有心人士故意操作、混淆視聽,誤導是貪污,跟事實完全不符。
林姿妙還提到,報載影射的行李箱與保險箱,裡面有現金與金條,更是子虛烏有、離譜指控,不但出現攻擊她們的梗圖,而她們配合偵查不公開、竟變成默認,絕對沒有現金或金條這種事,這些操弄與引導,已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林姿妙表示,她謹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沒有在媒體上談論任何案情,但這樣的偵查動作得確不太尋常,希望能早日釐清;親愛的鄉親好朋友,她一生清白做人、認真做事,為縣民謀福利,她不會因此退縮,接下來,她會繼續努力奮鬥,為縣民、為縣政、也為自己的清白,請大家給她力量,為恢復宜蘭這片淨土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