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地熱九號井點交 宜縣府強調依法辦理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針對蘭陽地熱公司高成炎董事長等三人,陳情清水地熱九號井點交事宜。宜蘭縣政府今(7)日表示,縣府長期注重產官學合作,支持學術研究,與宜蘭大學也一直維持合作關係,雖然在清水地熱九號井的協議書已於108年4月30日終止,縣府與宜蘭大學未來在綠能場域,仍會持續進行合作。至於清水地熱九號井,縣府係基於與宜元公司20年的地熱發電ROT+BOT合約,交由宜元公司使用,而宜元公司則是縣府依促參法公平、公正、公開程序的得標廠商,點交程序完全合法。
宜蘭縣政府指出,縣府與宜蘭大學於105年5月31日簽署合作協議書,借用清水地熱九號井,執行「全流式渦輪發電組研發及測試計畫」,期間至107年4月30日止。而在此之前,縣府為利用民間資金與創意,推動綠色能源發展,已於105年4月25日辦理「宜蘭縣清水地熱發電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營運及移轉(BOT+ROT)案」招商公告,也就是說,縣府係基於對宜蘭大學學術研究之支持,在地熱發電ROT+BOT案招商完成之前,將清水地熱九號井短期無償借給宜蘭大學作為學術研究使用。
後來促參案件招商順利,依促參法公平、公正、公開程序選出宜元公司為得標廠商,縣府乃與宜元公司於106年7月14日共同簽訂投資契約,依據該投資契約第6.1.2.條及第6.2.3.條規定,該九號井之土地與設施,宜元公司皆有使用之權利。招商過程中,蘭陽地熱公司也有投件,只是未得標而已。之後宜蘭大學於合作協議屆滿前,再來函表示,期再借用一年,縣府於徵得宜元公司同意下,於同年5月22日再與宜蘭大學簽署合作協議書,借用期間至108年4月30日止。
縣府表示,縣府與宜大在清水地熱九號井的短期無償合約,已於108年4月30日終止;目前與宜元公司20年的地熱發電ROT+BOT合約,則尚在執行中,並預定於明年底商轉。基於依法行政原則,縣府依合約將清水地熱九號井,交由宜元公司使用,點交程序完全合法。而且,縣府與宜蘭大學都希望清水地熱能成功發電,對於九號井,也共同以促成促參案(BOT+ROT)能如期發電為最優先目標。雖然對於九號井的合作協議書終止,縣府與宜蘭大學未來在綠能場域,仍會持續進行合作。縣府支持學術研究的立場,也從未改變。
至於108年4月30日,相關人員曾於本府協調再展延期限1事,但當日並無共識,行政程序也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