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代賄選國民黨議員莊淑如判當選無效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國民黨宜蘭市第一選區縣議員,於去年選舉期間其父莊阿養涉代賄選被判刑,宜蘭地院今(28)日判決莊淑如當選無效。
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判決:被告莊淑如就 111 年 11 月 26 日舉行之宜蘭縣第 20 屆議員選舉,於宜蘭縣第一選舉區之當選無效。
原告即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主張:被告莊淑如為宜蘭縣第 20 屆議員選舉之當選人,其父親莊阿養為求被告順利當選,竟於 111 年 10 月初某日,在宜蘭市對選民交付賄賂新臺幣(下同)4,000 元,經地院以 112 年度選訴字第 15 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 2 年 6 月。被告莊淑如與莊阿養同住,於生活上與經濟上均關係密切,莊阿養並實際參與競選活動,若非事先取得被告同意,實無可能甘冒刑事判刑風險擅自賄選,故被告莊淑如應當選無效,經地院判決被告莊淑如應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