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三級警戒工人躲牆角吃便當也挨罰 簡松樹抱不平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疫情三級警戒餐飲不能內用,在外工作的工人怕挨罰,都躲在牆角脫下口罩吃便當,卻也被警察發現開單受罰,等於2天辛苦工資泡湯,縣議員簡松樹在縣議會質詢衛生局時,為勞工抱不平,衛生局長徐迺維表示,可以申訴。

外出戴口罩是三級警戒的重要規定,但近來從事勞動的基層民眾,在店裡不能內用的情況下,脫下口罩在外邊吃便當而被裁罰的事件受到關注。縣議員簡松樹議員在質詢時表示,基層勞工真的很可憐,有些人為了生計,即便是躲在牆角落吃便當,都有可能因為沒戴口罩被裁罰,他希望衛生局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能夠幫幫這些勞工。衛生局長徐迺維說,對於沒戴口罩依法要裁罰的基層勞工,衛生局有請法律扶助的律師義務協助後續申訴。

民進黨縣議員簡松樹14日上午在宜蘭縣議會衛生局工作報告與質詢時詢問衛生局長徐迺維,宜蘭縣截至目前未戴口罩被移送裁罰有幾件?徐迺維說,外出全程未戴口罩有681件,罰款206萬,搭乘大眾運輸未戴口罩有3件,罰款9000元,而當中有50件左右提出申訴。

聽到這些數字,簡松樹表示,基層勞工真的很可憐,他們為了生計一定要出去工作,而在工作的過程當中,像日前新聞報導的高雄一名勞工,因為餐廳不能內用,他買了早餐到沒人的地方,躲在電線桿下吃便當,結果還是被警察開單。而警察在開單時都會說「如果有問題,請向縣府衛生局申訴」,簡松樹說,警方將問題丟給衛生單位,而那位民眾是透過議員,剛好找到監視器得以證明他周邊都沒有人。簡松樹問徐迺維,如果當時沒有監視器,他無法證明周邊沒有人,那該如何?

徐迺維表示,之前有與警方溝通過,在戶外脫下口罩吃飯,如果有保持社交距離,吃完以後再戴上口罩是不罰。若在執行上有些誤解提出申訴,也盡量站在當事人的立場考量。

簡松樹說,他接到很多基層的聲音,如果民眾提出申訴,希望衛生局深入去了解,是否「故意為之」,如果是,則自當接受罰款;倘若是因為生計,為了三餐不得不吃這個東西,是否在不違法的情況下給予協助?對此,徐迺維表示,有跟法扶(法律扶助基金會)聯繫過,在依法要裁罰的情況下,對於弱勢,會在回文時說明可以請法扶律師義務協助後續申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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