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颱風來襲 農漁畜應做好防颱準備

(記者邱玉君/宜蘭報導)根據中央氣象局最新氣象資料顯示,第11號颱風白鹿22日下午2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 16.5 度,東經 128.9 度,以每小時22公里速度,向西北進行,將影響臺灣。宜蘭縣政府呼籲各位農、漁、畜友做好防颱準備,以減少農業及生命財產之損失,各類作物預防措施如下:

農作物類:

1.果樹類:

(1)架設防風網,減輕颱風直接吹襲。

(2)補強支柱,預防棚架倒伏。

(3)檢修排水溝及其他排水設施,避免積水及邊坡沖刷。

(4)進行整枝修剪,並以支架固定枝條,防止折枝及落果。

2.蔬果類:

(1)加強田間排水及田區週邊防風措施,並整修破損部分。

(2)畦面用覆蓋物(如稻草或塑膠布)覆蓋,以降低豪雨沖刷土壤;部份作

物(如韭菜、青蔥等)可利用培土以防植株受損。

(3)事先準備種苗,以便於災後進行復耕。

3.花卉類:

(1)整理排水系統,測試各項電力設備及排水馬達等運作順暢,供淹水時

緊急應變。

(2)設施栽培者應確認各種披覆完整且做適當補強。

(3)露天栽培者可補強花網、支柱或增設抗風網等;畦植作物可鋪設防草

蓆、塑膠布或稻桿等,以減少雨水對土壤之沖蝕。

4.農業設施:

進行結構體固定強化,撤除塑膠布或網布,以減輕骨架折損傾倒及網布破損等情況。

為避免植株損害而受病菌侵入,可於颱風前、後施用保護性藥劑;另於颱風後,儘速排除積水,並清除落果、枯枝及植物殘體,避免病蟲害孳生。

漁業:

1.漁船進港後,應加強繫纜防颱整備事宜。

2.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倘發布漁船員上岸避風(20噸以下船隻)命令,請配合將

船員於指定時間內撤離漁船,帶回住所或找適當場所安置。

3.倘需留置船員於船上防颱,請主動向漁會或安檢所索取「颱風期間進港漁船

及船員通報單」,填報後放於安檢所,以利緊急聯絡。

4.如有僱用大陸船員需上岸避風時,應帶至安檢所通報,另上岸避風命令解

除後,亦請於指定時間內將大陸船員帶返原漁船,並同時向安檢所通 報。

5.養殖部分應確認塭堤維護和排水設施之疏通,檢修備用發電機能否正常使

用並添足用油,加強巡視水閘門、保持操作正常;必要時請於塭堤加設防

護網,以減少魚塭溢堤或潰堤時,因養殖物流失而造成損失。

畜禽類:

1.清理牧場周圍排水溝渠以維持暢通,清除週邊雜物避免阻塞排水孔道。

2.檢查現有畜禽舍之支架樑柱,適當補強。檢查門窗及擋雨設施是否完

備,功能是否正常。

3.檢查並關緊畜禽舍門窗、檢查飼料桶上方頂蓋是否已繫牢、沼氣袋是否維

持良好之飽和壓力、堆肥舍是否覆蓋牢固、飼料貯存處是否已蓋妥防雨帆

布並壓牢固定。

4.備妥畜牧場供電設施,並檢視發電機功能是否正常。

5.放牧之畜禽需全部趕回畜禽舍或安全地區。

如對病蟲害防治或使用農藥有疑問,請洽花蓮區農業改良場作物環境課植物保護研究室(03-852-1108#360或390)或蘭陽分場(03-9899707)。

有關災害查報,目前各公所設有災害查報人員巡視災區即時回報,農漁畜友們若有農產業損害,亦請主動向在地鄉鎮市公所通報,以利縣政府彙整災情,並據以陳報中央辦理相關救助及輔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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