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溫泉公園身障者也收費引非議
(宜蘭大新聞中心/礁溪報導)曾因涉及私設門票一度遭縣府解約,由輕車悠遊公司經營的礁溪溫泉公園森林風呂,遭身障朋友指控受取門票費80元。
宜蘭縣政府委由輕車悠由公司營運管理的礁溪溫泉公園,內有森林風呂、礁溪劇場等設施,民國101年8月1日,由縣府以OT案方式委託輕車公司經營,期限10年,泡湯全票150元、縣民票8折120元;輕車每年須支付100萬元固定權利金、10萬元土地租金,以及每年營業收入1%的經營權利金。
縣府與輕車悠遊公司於101年8月1日簽訂「民間自行規劃參與宜蘭縣礁溪溫泉公園營運移轉(T)案投資契約」,特許年限10年,因廠商於102年、105年間2次違約賣票,縣府於105年8月17日終止契約,並於105年9月1日強制接管,經業者提起訴訟,法院三審縣府均告敗訴,官司鏖戰六年,終於在今年10月31日,交還業者經營。
日前,有身障朋友向本新聞網投訴,指控身障者入園也要收費不近人情;身障朋友說,他們到過包括宜蘭在內台灣多處景點,對他們身障者都有特殊優惠,幾乎都是免費入園,但私人經營的礁溪溫泉公園卻要收費,與敬老、兒童同樣收取80元入園民票費;身障朋友希望宜蘭縣政府基於人道,體恤身障者,以勸導或強制要求業者給予身障者免費入園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