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 宜蘭縣獲頒績優

(記者張金源/五結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佈106年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績效展現評比,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獲頒績優成績。本年度績優縣(市)計有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新竹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與澎湖縣等8個地方環保局。

依據環保署設立於本縣之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結果,已連續2年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簡稱AQI)屬於良好(AQI≦50)占比70%以上,近年民眾關注的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由12.58μg/m3改善為11.78μg/m3,24小時對應值從39μg/m3改善為29μg/m3,已符合我國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標準,而根據環保署訂定108年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為各直轄市、縣(市)空氣品質監測站發生紅色警戒次數(PM2.5日平均濃度≧54μg/m3)相較104年(997次)減少50%,本縣自105年起已無紅色警戒次數發生。

環保局長周錫福指出,除了持續配合中央制定的政策之外,也針對縣內主要污染源與民眾關切議題加強管制,如向環保署爭取於本縣工業區周邊鄉鎮建置感測物聯網,運用科技強化對空氣品質掌握,提供縣民更好的居住生活環境。未來環保局也將透過與環保署及跨局處合作,強化本縣環境品質,也期望民眾共同參與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一起營造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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