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無特權 邱臣遠服務處招牌違規遭檢舉 拆啦!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民眾黨立法委員邱臣遠宜蘭服務處遭人檢舉招牌不符高度、門口擺放金屬車擋佔用道路,縣府接獲檢舉,通知該服務處限期改善,數日後,縣府建設處及縣警局派員勘查,招牌已拆除,金屬車擋也不見了。
(左圖:拆前。圖右:拆後)
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召集人孫博萮,本月初向縣政府陳情指出,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48號立法委員邱臣遠服務處之側懸式招牌設置疑似過於凸出、高度不足,違反《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一項第一款:「側懸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位於車道上方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四點六公尺以上。」,另,其門口金屬車擋已佔用道路,請依法辦理。
縣府回文:「一、臺端所述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48號設置側懸式招牌廣告一案,本府建設處已函文通知設置人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二、另有關該處擺放物品占用道路案,本府警察局業已督飭所轄宜蘭分局針對上揭地點派員前往稽查,如有違規情形將依法取締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順暢。 三、後續辦理情形:(一)設置側懸式招牌廣告部份,經109年8月7日現場勘查後,該廣告物已拆除完竣。(二)本府警察局派員前往該處查處,惟當時並未發現違規情事,將賡續加強該路段巡查勸導、取締違規情事,以維交通安全與順暢。」。
孫博萮強調,設置招牌應該依法辦理,更要注重公共安全,招牌設置過於突出、高度不足,都可能影響交通與消防安全,身為民意代表則更應該要為民表率、以身作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