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夥太平山多望溪河床竊木開營火晚會竟還PO網炫耀遭送辦
(影音新聞)
(宜蘭大新聞中心/大同報導)疫情持續延燒,許多民眾為了避開人潮,選擇從事野外相關活動,3月14日下午,保七總隊第四大隊接獲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通報,於社群軟體上發現有民眾三五成群至宜蘭縣大同鄉多望溪流域河床附近紮營外,還鋸切附近的漂流木並焚燒,舉行了一場盛大的「營火晚會」!!更誇張的是,囂張的行徑還上傳至多個社群軟體大肆炫耀,這些民眾鋸木燃火的行為已涉嫌觸犯了「森林法」及刑法「竊盜罪」的相關規定,保七四大羅東分隊獲報後立即著手展開追查。
警方循游姓犯嫌於社群網站中上傳的照片發現,7、8台光鮮亮麗、要價百萬的吉普車跨溪而過,幾名同夥更是毫不避諱地直接在河床附近以電鋸任意鋸切附近的漂流木,進而直接當場燃燒舉辦營火晚會,並在現場遺留下許多鋸切及焚燒木材的痕跡,經警方查證,遺留河床遭游嫌等人鋸切、燃燒的木頭,皆為國有林木。保七警方不敢大意,盡速至現場保留竊取木材及焚燒之相關證據,並依吉普車上車牌比對相片上犯嫌一一通知到案說明,一個也跑不掉。全案經調查完竣,於今(16)日將游姓犯嫌等9人,以涉嫌違反森林法、刑法竊盜罪嫌函請宜蘭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副大隊長邱盛煥表示,颱風或大雨過後,河川、海灘或海岸邊易累積大量漂流木,看似無主但實屬國有財產,未經公告開放撿拾前,民眾不能任意撿拾、利用,游嫌等9人擅自鋸切、焚燒漂流木之行為,已涉嫌觸犯《森林法》第50、52條及刑法竊盜等罪嫌。另結夥竊取森林主、副產物部分,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羅東林管處同時呼籲,於林地內擅自引火,亦涉及違反森林法第34條,依同法第5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如因而造成森林火災的發生,恐觸犯森林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毀他人森林等罪嫌,可另處刑責,籲請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與羅東林管處將持續加強取締工作,確保國家資產及生態環境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