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環境禁用除草劑 礁溪鄉公所宣導使用電動割草機
(記者陳伊伶/礁溪報導)為推廣使用電動割草機,礁溪鄉公所今(22)日上午於鄉公所舉辦110年度宜蘭縣推廣電動割草機辦理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示範計畫宣導活動,宣導民眾禁用除草劑,以維護環境品質!
礁溪鄉長張永德表示,礁溪鄉因幅員廣大,又鄰近山區,且因地理位置及氣候因素,道路雜草多且生長快速,為維持道路環境整潔,需要投入更多人力及機具整頓環境,鼓勵民眾使用電動割草機,降低空氣及噪音等環境污染,並確實做好個人土地的環境雜草管理,不得使用除草劑,避免造成土壤污染、人體健康及生態危害等問題,以創造本鄉優質生活環境,提昇生活品質。
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推廣電動割草機及禁用除草劑政策,宜蘭縣率全國之先於104年10月14日發布「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強調為維護環境生態和民眾健康,有效管理除草劑之使用,非農業區土地禁止使用除草劑,違者可罰5000至5萬元。礁溪鄉亦配合政策針對民眾、各村村長及理事長辦理共12場次電動割草機示範及禁用除草劑宣導活動。
此外,為宣導、鼓勵民眾針對雜草維護管理工作,以除草機取代使用除草劑,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亦已購置4部電動割草機及訂定「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割草機借用規定」供民眾借用及同時推廣可減少空氣排放污染的電動割草機,減輕環境負擔,共同維護宜蘭縣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