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今宣布即日起縣內餐飲業全面禁止內用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因為新冠疫情持續升溫,餐飲業容易形成群聚,而且用餐時也必須脫下口罩,也可能造成疫情擴大,因此,宜蘭縣政府今(23)日公告,縣內餐飲業自即日起至6月8日,全面禁止內用,只能外帶或外送。
所謂餐飲業,主要包括餐廳、市場、夜市、便利商店、百貨公司、連鎖加盟店、其他相類提供現場餐飲之場所等等。
主要影響範圍,全縣餐廳現有大約2528家,便利商店234家,請餐飲業者共同配合,以遏止疫情持續擴大。同時縣府自即日起也會將餐飲業禁止內用列入稽查,經勸導不遵守公告的餐飲業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
縣府工旅處表示,夜市,目前中央指引及縣府公告,並未列入暫時停止營業範圍;不過,夜市仍要做好清消、社交距離、戴口罩、實聯制等防疫作為。因為夜市主管機關為鄉鎮市公所,昨天縣府也再函請各鄉鎮市公所落實市場、夜市的相關防疫作為。
當然,如果夜市的主管機關及自治單位,判斷無法落實防疫作為,也可以自行停止營業。夜市自即日起,依縣府今天的公告,應禁止內用,同時縣府也會持續關注市場、夜市的防疫作為,並與各鄉鎮市公所保持聯繫,必要時會加強市場、夜市的進一步管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