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鬆口氣?礁溪溫泉公園爭議案 李東儒:合約延續不須賠償業者

(影音新聞)

(記者孫博萮/宜蘭報導)礁溪溫泉公園爭議案,縣府與委外經營商輕車悠遊公司官司纏鬥近5年,最終縣府敗訴,仲裁協會裁定縣府應賠償業者兩億餘元;不過,縣府工旅處長李東儒,今(5)日晚在復興國中參加宜蘭社大公民素養週回應與會民眾時強調,縣府與原業者合約延續,不須賠償業者。

本週宜蘭社區大學舉辦2021年上學期的公民素養週活動,針對大家都很關心的「高鐵對宜蘭的衝擊與因應」議題,安排了「交通篇」、「產業篇」、「觀光篇」、「環境篇」、「社會人文篇」等主題進行討論,今天是「觀光篇」討論,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許文傑副教授為主持人,邀請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處長李東儒跟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祕書長游文宏擔任與談。

由於李東儒處長於簡報「近期觀光發展之推動」當中提到礁溪湯圍溝溫泉公園的溫泉季活動,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孫博萮遂於會中針對礁溪溫泉公園的議題提問,前陣子看到有媒體報導說,先前縣府從委外廠商手中接回經營權,結果因經營不善連年虧損,而原委外單位亦對縣府提告,日前已三審定讞,且廠商向縣府求償兩億多得要全民買單,希望縣府可以說明。

李東儒回應說,他先說結論,就是這個訊息是錯誤的,礁溪公園委外是因為得標廠商偷賣票,而且在縣府不同意的情況下,偷賣了96萬張票,如果這96萬張票繼續留在市面上,這是要我們全縣縣民買單的,因此縣政府為了維護縣民的權益,故將礁溪溫泉公園的經營權收回。

縣府至今仍認為,為維護縣民的相關權益,依法循行政程序將礁溪溫泉公園收回,縣府「覺得」在實質上應該可以做到相關的程度、應該是沒有問題;至於官司的部分,是在相關收回程序上的作為沒有獲得法院跟仲裁的支持,但就算沒有獲得法院跟仲裁的支持,最後的結果就是確定合約關係存在,合約存在的情況之下縣府就是繼續履約,沒有任何賠償或任何補償的問題,目前都沒有,這部分李東儒處長特別說明。

重點是縣政府日前才剛大興土木完成「轉運站公園及健康大道景觀及設施工程」花了近億經費進行包含轉運站公園、健康大道景觀及設施工程、轉運站銜接溫泉公園景觀及設施工程等項目,將進行風雨走廊步道設施建置、轉運站停車空間改善、綠美化等工作,未來倘若「合約延續」讓廠商繼續經營,豈不等於便宜了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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