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代會之亂 民眾議堂咆哮、鎮代互槓 鎮長、官員看戲

(記者廖玟婷、張金源/羅東報導)羅東鎮民代表會好戲連場,繼5日鎮代逼問鎮長鎮庫存糧問題,6日再演雷雄寺主委黃培基為申購該廟原已租用土地案,居然在議堂上咆哮,卻未見主席何建東加以制止,接著鎮代謝家倫再度追問鎮庫事,引發鎮代許俊仁干預等戲碼,對於議事廳數場亂,鎮長林姿妙和公所人員似成了看戲人。
羅東鎮民代表會臨時會自5日起,審議鎮公所所四項提案;6日開議後,有代表提議臨時調動,將第一案與第二案對調審議,兩案對調要進行表決審議時,主席何建東表示,代表人數不足,無法進行表決,再進行討論。代表莊漢源表示,希望各位代表同仁能夠準時開會並尊重這個議事廳。

由於第一案是公園路雷雄寺向鎮公所提出申購該寺原已承租在案70平方公尺公有土地案,民進黨部分鎮代還在場外商討,導致人數不足未能進行討論,引發該寺負責人黃培基在議場內大聲咆哮,甚至高聲說要林姿妙做好縣長,最終表決通過該案。

接著是鎮公所為辦理申請人黃俊誠與鎮公所管有坐落羅東鎮東安段549地號公有土地分割登記案,經表決通過。

但在交付表決前,代表李錫欽質疑說,為什麼要把道路分那麼多區塊?這豈非多此一舉嗎?公所錢收這麼多,什麼道路都能徵收了,這才幾坪的土地無法徵收?才又再一次分割土地,到底是在分割什麼意思?鎮長不是說鎮公所錢剩最多?都市公共建設是要花多少錢?

工務處答詢表示,此土地於都市計畫區也是道路計畫範圍內,依照法令使用;此土地為共同持有,附帶報告土地所有權人意向如果此土地分割案若同意通過,未來若做土地農機移轉,勢必會將此土地捐贈於羅東鎮公所。站在公益角度,公所的立場絕對是為民權益的確保。

接著審議的三案:依據「宜蘭縣羅東鎮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2項修正本辦法。鎮公所殯葬回饋金於民國95年殯葬管理所成立迄今皆補助三星鄉大隱社區發展協會,之所以會補助三星大隱主要是因為,但對於本鎮壽園土地管轄之冬山鄉公所皆未補助,造成冬山鄉六村居民之民怨四起,屢有陳抗事件,冬山鄉公所並要脅「殯葬管理條例」第三條核發埋葬、火化及起掘許拑制,其結果造成業者及民眾屢三地申請、繳費等不便民措施為民眾所逅病,並影響公所整體營運績效至巨。鑑於公所長期以來對於回饋金補助對象獨厚三星鄉大隱村民,對於冬山鄉鄰近居民未獲同等禮遇,對悖於敦親睦鄰,擬比照福園櫻花陵園對於礁溪鄉之回饋,增列冬山鄉每年新台幣五百萬元之回饋金。該案二讀通過,三讀未通過。

羅東壽園所長朱昭安表示,羅東壽園位於三星鄉與冬山鄉交界處,民國95年殯葬管理所成立迄今皆補助三星鄉大隱社區發展協會,之所以會補助三星大隱主要是因為一些關於殯葬行為或喪家前往壽園奔喪都會經過此路段。站在殯葬角度希望給大進村民友善的回應。

對此代表呂惠卿表示,當時有回饋金時,有沒有定落日條款,如果哪一天塔位都賣完了,鎮公所根本沒有錢可以再回饋給鄉親們,到時後從哪裡拿錢回饋?塔位總該有賣完的時候吧!現在一直不斷的給予,以後要拿什麼給人家?

代表張榮華則表示,羅東壽園不管是工程或是回饋金部分也罷,應該是交由下一屆代表會,畢竟本屆代表會任期也剩沒幾個月,在未來我們並沒有辦法去決策。至於落日條款,就權責而言,我們哪來的權力可以去訂立,這將會是下一屆鎮長、代表會該處理的問題,現在如果訂立落日條款,下一屆新上任的鎮長也不一會執行,就讓下一屆的鎮長跟代表會們做決策。

副主席謝家倫、代表李錫欽、張榮華紛紛同意將此案件退回,並將此案交給下一屆新上任的鎮長及代表會做決議。他們表示,以目前代表會的狀況而言代表們任期將屆滿,此案若通過,未來新上任的鎮長及代表會們並不知道會如何實施,也不一定會實施,屆時只會給鄉親們的失望,會認為代表會沒有真正落實。

副主席謝家倫還強調,此案若通過,未來要如何彌補?剩兩個月的任職期要代表會通過此決議支出500萬嗎?代表們既然都建議是否留給下一屆鎮長及代表會決定就好了,有必要急於一時通過嗎?他更質疑鎮公所殯葬管理所是否有私下交易答應他人?如果沒有就不要成天想著要花錢,應該想想如何賺錢。經大會議決:1.壽園殯葬設施回饋金(冬山)刪除250萬。2.補助三星鄉大隱社區興建「大隱農村社區多功能活動中心」工程款刪除250萬。

在議程進行間,謝家倫再度追問鎮長林姿妙鎮庫到底還有多少錢?遭到代表許俊仁指責他操弄、把持代表會,偏離議事主題,說完隨即離席,對於許俊仁的發難,謝家倫說,追問預算是代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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