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公所榮獲內政部公共造產服務設施類第一名
(記者江柏恩/羅東報導)羅東鎮公所以民生停車場參加內政部107年度公共造產服務設施類工作競賽,承蒙內政部肯定,榮獲該類組第一,並獲頒獎勵金新台幣100萬元,內政部於今(18)日在嘉義縣創新學院舉辦108年度公共造產業務績優機關表揚,鎮長吳秋齡親自前往領獎。
羅東鎮經營的公營事業,都是依羅東的地方特色及資源來經營有經濟價值的事業,經營首重不與民爭利,先求穩再求好再求進步,廣闢新興事業來增加收入。公共造產所創造的經濟利益都繳入公庫,再由總預算來回饋給全鎮鎮民,以營造全國最令人稱羨的福利鄉鎮。本次獎勵金新台幣100萬元,內政部已於今年9月25日匯入羅東鎮公共造產基金專戶。
羅東鎮公所歷年獲頒獎勵金皆擴充公共造產基金,並提列盈餘挹注公所財政收入,99至108年獲獎資料如下:
羅東鎮公所(99年至108年)參加內政部工作競賽獲頒獎勵金一覽表
考核年度 事業名稱 名次 獎勵金 備註
99 民權商場 北區平地鄉(鎮、市)第一名 200萬元 內政部99年7月20日內授中民字第09907213431號函
100 民生停車場 北區平地鄉(鎮、市)第二名 160萬元 內政部100年7月27日內授中民字第10007213471號函
102 民生商場 北區平地鄉(鎮、市)第三名 120萬元 內政部102年7月29日內授中民字第1025730357號函
103 立體停車場 北區平地鄉(鎮、市)第三名 120萬元 內政部103年8月5日內授中民字第1035730416B號函
105 民權商場 北區平地鄉(鎮、市)第二名 160萬元 內政部105年9月19日內授中民字第1051103344號函
107 南門地下停車場 服務設施類 第一名 100萬元 內政部107年8月15日內授中民字第10711034132號函
108 民生停車場 服務設施類 第一名 100萬元 內政部108年8月29日台內民字第10802239482號函
以上合計 新台幣:960萬元
備註:1.依據內政部106年3月6日內授中民字第1061100359號函修正「公共造產績效考核要點」,獎勵金由原第一名新台幣200萬、第二名160萬、第三名120萬,修正為各事業類別獎取一至三名,發給獎勵金新台幣80至100萬元,由內政部獎勵金得視年度預算酌予調整。
2.羅東鎮公所致力公共造產事業,包括停車場自營3場公所前停車場、廣庭停車場、立體停車場,委外經營有4場南門地下停車場、公正地下停車場、民生停車場、倉前平面停車場;商場有民生商場、民權商場2場。另外有羅東鎮養護所、附掛於立體停車場的廣告看板及位處公正國小一偶的公共藝術樹民細胞,共有造產事業1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