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遭女線民控販毒、性侵 刑警喊冤 被記一大過調職

(影音新聞)

(記者洪方生/宜蘭報導)原在羅東警分局任偵查佐陳姓員警,今(22)日遭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41歲的劉姓女線民出面指控陳姓員警販毒還對她性侵,對於劉女指控,陳姓員警矢口否認,並指劉女士毒品線民,是遭劉女設局誣陷,經警方調查,已婚36歲的陳姓員警違反規定與特定人士交往未事前報備,已記一大過並調職改派制服警員;至於劉女指控販毒、性侵一事,雙方各執一詞,已進入司法程序,由檢方偵辦中。

劉姓女子昨天透過吳姓同居人在臉書社團內發文,指控陳姓刑警販毒給她,還在租屋處對她性侵,全文引發議論。媒體透過臉書約出劉女及PO文的吳姓男子,試圖了解案發經過,上午劉女出面受訪,她向媒體說,在去年5、6月間因她向110報案要要舉發藥頭販毒,警局派遣陳姓刑警前去了解,雙方才認識。

劉女指控,雙方在第3次見面時,陳姓刑警就到她租屋處內,除丟了5克的安非他命給她,還跟她索要9千元,劉女還稱雙方在她租屋處內發生性關係,兩人之後也在她租屋處發生多次性關係,劉女否認雙方是合意性交,強調是遭陳姓員警性侵,事後他才會自行錄音蒐證,而錄音過程約2、30分鐘,內容主要是雙方談論毒品內容及性愛過程。

劉女稱,日前向地檢署詢問該案件偵辦進度,才知去年10月間已開過一次偵查庭,卻未傳她出庭,至今陳姓員警仍未遭起訴,她認為自己受到警方欺負司法卻無法保護她,當晚一度吞食安眠藥企圖尋短,被同居吳姓男友發現送醫,劉女認為,因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時間拖太久,才會委由擔任鐵工的男友於昨天晚間透過臉書PO網。

不過,訪談時,劉女除拿出身份證件及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等資料作為證明,但並無出示其他相關資料佐證,僅向媒體坦承過去曾吸食安非他命等毒品,自己也長年服用安眠藥,她也稱陳姓員警拿給她的5克安非他命毒品已丟掉,沒有吸食。

在場媒體請她是否能出示遭性侵時路下的錄音檔證明說詞,劉女則稱「錄音檔被沒收了」、「在地檢署那邊」,無法提供;另,媒體問她既遭性侵,第一時間何不報警?為何事後要多次與陳姓刑警發生性關係?劉女則以「他是警察,我怎麼抗拒?」回應,還說事後有去驗傷,但並無驗出陳姓員警精液反應,「因為我都洗掉了」,說詞反覆。

遭指控的陳姓員警矢口否認,直喊冤枉及無奈,強調劉女原本要向警方檢舉藥頭販毒,但當時並不願在警局製作筆錄,反而要求在外製作筆錄,他才會前往劉女租屋處,了解案件內容,否認性侵劉女,對於販毒一事更嚴正否認,還說,劉女本身長年有精神疾病,服用精神藥物,過去也有多項毒品前科,強調全案是遭劉女設局陷害。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科指出,全案經劉女向警方檢舉後,立刻展開調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行政調查部分,因已婚的陳姓警員與特定人士交往,事前未依規定向內部報備,警局對他做出一大過處分,已調離原偵查佐職務,改派其他分局擔任制服警員。至於劉女所指控的性侵、販毒部分,已交由檢方偵辦、釐清。

經私下向陳姓員警同仁了解此案,但多是替他抱屈,強調陳姓員警從警以來辦案認真,績效也都不錯,如今卻傳出此指控,盼司法能釐清全案。據了解,長年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的劉姓女子過去有多項毒品、詐欺等前科,身心狀況並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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