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民代再控市代會無照司機連標7案.市公所:均依程序辦理

(影音新聞)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市報導)國民黨議員、代表,今(3)日再度召開記者會,指控陳姓男子先前因拒測酒駕被吊銷駕照,無照情況下,卻入職宜蘭市民代表會擔任司機,而身為廣義的公務員,卻以企業社負責人身分,投標宜蘭市公所標案,未利益迴避,且該企業社6年內連續得標同案7次。市代會回應,陳男任職僅5個月,是否提供有問題的駕照,會研議討論如何處理;市公所表示,6年來僅一家企業社投標,標案審查期間,陳男非公務員身分,縣府也有派員參與審查,全程依程序辦理。

國民黨縣議員黃琤婷表示,宜蘭河濱公園附近,先前發生眼鏡蛇出沒、雜草叢生問題,經調查,宜蘭市公所將維護和修繕工作委外,2017年至2022年共招標7次,都由一鳴企業社得標,金額每年近1000萬,有無浮編?如何驗收?勞務內容為何?是否有不實核銷?市公所應完整交代。

黃琤婷指出,一鳴企業社負責人是陳姓男子,據查,陳男2019年7月26日因拒測酒駕,被吊銷駕照,至今年7月25日以前不得重考駕照,但陳男卻於2021年3月入職宜蘭市代表會任司機,身為無照者,怎麼攜帶駕照正本辦理入職?還是他提供偽造證件,意圖讓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冬山鄉民代表李蕣利質疑,公務人員也能當公司負責人嗎?可以標市公所的案子嗎?請宜蘭市長江聰淵說明清楚。蘇澳鎮長參選人簡銘翔說,一昧用顯微鏡的規格,審視縣長林姿妙的司法案件,那也應用同等標準,去審視每一個公所的每一個案件。

宜市代會回應,因有司機出缺,上網公告徵才,陳男有來投履歷,並提供駕照等相關文件,代表會也進行書面審查,過程都依相關規定辦理,因此陳男去年3月入職,後來因故才被發現沒有駕照,主動辭職,於8月20日離職;至於陳男的行為是否觸法,會著手研議處理。

宜市公所說明,標案均依政府採購法執行,一開始委請專業顧問公司規劃設計,勞務範圍超過六十公頃,包含景觀維護管理、大型活動結束後復原工作、日常整理清掃、天然災害搶救等,病遵從相關程序進行公告及審標。

宜市公所表示,該名負責人在標案公告、投標、審標期間,並不具備公務人員或於公家機關任職的身份,無利益迴避衝突問題,而該標案採最有利標方式,6年來僅一家企業社投標,並經公開評選,且開標審查過程中,縣府亦派員監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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