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珍貴紅檜有前身? 保七警拓模遭盜伐切面.尋回消失另一半!
(影音新聞)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保七總隊第四大隊今(113)年初與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於大同鄉蘭陽溪床當場查獲李姓犯罪嫌疑人違法載運滯留於溪床臺灣一級貴重木紅檜,並依法偵辦移送。
案經調查得知,李嫌僅受人雇用前往溪床載運,另有遭盜伐點尚未為警方所發覺,保七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著手進行追查偵處,並會同宜蘭分署太平山工作站前往犯罪現場進行勘查,尋找另一滯留於林班地內遭鋸切之臺灣一級貴重木紅檜,同時展開偵查行動,將犯罪現場遭鋸切之紅檜切面進行拓模,與先前逮捕移送之紅檜鋸切面進行比對,經過多時不輟的追查,成功追緝魏姓犯罪嫌疑人到案。
臺灣地理位置獨特、地形地貌豐富,蘊育多樣特有貴重木,其中特有的檜木林存在百萬年以上,不僅是臺灣自然史的活見證者,也刻劃著臺灣生態演化變遷的記錄,除木材利用具極高經濟價值外,在生態上之地位亦是不可忽視。保七警致力於推動國家公園法及森林法等相關法令,保護轄內自然生態,取締濫墾、盜伐、盜獵及非法採集行為,勢要揪出竊取國家珍貴資產的不法之徒,以彰顯政府保護自然生態形象及宣示執法決心。
該盜伐案經保七警方查明,魏姓犯嫌先於宜蘭縣大同鄉太平事業區林班地內鎖定欲盜伐之臺灣一級貴重木紅檜,以汽動鏈鋸鋸切後,為規避森林法重罪,於是將其中一截盜伐紅檜載往蘭陽溪床非屬林班地之範疇藏放,再以新台幣5,000元代價雇用李嫌前往載運,總計被害之一級貴重木重量達2,169公斤,價值達新台幣361,587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全案經保七警方調查完竣,於今(8)日將魏姓及李姓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違反森林法罪嫌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表示,經颱風、豪雨過後由國有林班地內沖刷後仍遺留於林地、河床內之滯留木均不得撿拾,至於漂流於國有林區外之漂流木,依行政院農業部漂流木撿拾規定,凡無烙印註記、未經裁切,單支長度小於2公尺且末徑未達20公分或單支重量未達50公斤之漂流木,始公告開放當地居民徒手撿拾,非經縣市政府公告民眾得自由撿拾前,私下任意取得都屬違法,魏嫌違法竊取國有林地內滯留木之行為,已涉嫌觸犯《森林法》第50、52條罪嫌,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籲請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保七警方與宜蘭分署將持續協力加強取締工作,以捍衛國家資產及生態環境,永續維護珍貴山林。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新聞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