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交通亂象及羅東未來發展 副議長陳漢鍾主張鎮公所異地重建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宜蘭縣議會副議長陳漢鍾,今(13)日在縣政總質詢時,針對羅東鎮公所計畫就地興建案表示,解決羅通交通亂象、夜市、中山公園等問題,並為未外來羅東城鎮之心發展,主張遷建在羅東都市計畫1.2公頃工保區機六機關用地。
羅東都市計畫在工業區與保護區區段徵收案內,有工保區機六1.2公頃土地原訂為住宅區,後因引發爭議,又變回機關用地,目前縣府則尚未訂做任何使用。
副議長陳漢鍾表示,縣長擔任2屆羅東鎮長,對羅東應很了解,過去縣長在羅東鎮2屆鎮長任內,最大問題應該是交通問題,他今天會提保護區這塊機關用地,是基於羅東觀光人潮、交通等問題,尤其從週五至週日,夜市交通堵得非常嚴重,遊客經過興東路,造成很多交通亂象,險象環生,對用路人非常危險。
陳漢鍾說,他聽說,羅東鎮公所計畫將公所、代表會在原地重建,他建議縣府是否可以將保護區機關用地撥給鎮公所?不論有償或無償,這對羅東未來整個發展極為息息相關,應該可以提供一部分給鎮公所、代表會使用,西區的國華里沒有社區活動中心也可以一併建在那裡,工保區機六用地就在旁邊,也在羅東運動公園邊;他希望縣府可以跟鎮長、代表會主席、代表、里長大家開個說明會,至於這筆土地是有償撥用或是無償撥用,說明會來討論,據他了解,冬山、頭城都是無償撥用,縣府還補助興建經費,是否比照冬山、頭城,是否可以將這筆土地撥給鎮公所、代表會、國華社區活動中心使用。
縣長林姿妙回應說,鎮公所行政大樓改建,是原地改建或是異地重建,都需要鎮公所審慎評估,評估結果縣府都尊重,至於1.2公頃機六用地要6.25億,已列入財務計畫,必須要有償撥用。陳漢忠則說,公對公好商量,用分期也可以,羅東鎮財政比其他鄉鎮好些,是否可以用分期方式幫助羅東鎮公所?
陳漢鍾還說,中山公園、鎮公所現址做整體開發,對未來羅東城鎮之心極有幫助,如果要原地重建,夜市、中山公園、交通等問題無法解決,遷至機五,旁有運動公園,員工、民眾洽公車流量、停車空間都解決,鎮公所重建經費要8.3億,鎮公所也沒錢,還要舉債,現址如變為商業區,用BOT方式或其他方式,可以帶動地方,增加鎮公所收益,興建工程費就自有財源,也解決人潮交通亂象,紓解交通困境。
他並指出,夜市、中山公園周邊都是道路用地,據說一攤私下買賣要7、8百萬,希望機關用地給公所、代表會、國華社區活動中心使用,羅東現況會變得不一樣,現址好好規劃,地下建幾層可以停車,夜市可以讓它在上面,中山公園將整個改觀,這樣才是未來羅東城鎮之心。
對於陳漢鍾所提建議,林姿妙說,羅東鎮公所要就地重建或是異地重建,縣府也要跟鎮公所協調溝通;她並強調,任何人要用這塊地,都要有償價購,要好好審慎評估,會聽聽鎮公所意見,無償撥用是不行。
縣府秘書長林茂盛說,是否可以分期,如果有這樣規定,縣府可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