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求水域解嚴遭宜縣府重罰 開放水域聯盟怒吼:「法院見!」
(記者孫博萮/宜蘭報導)「開放水域聯盟」日前發出新聞稿,向宜蘭縣政府抗議「開放水域聯盟」召集人李元治因今年 6 月 6 日為突顯現行南澳地區海域禁止遊憩禁令的不合理,號召水域活動玩家展現「公民不服從」群眾力量,由東澳至南澳航行的陳抗活動,在 8 月 6 日回覆意見陳述書後,於 9 月 29 日遭宜縣府行政裁罰 3 萬元。
繼上個月 9 月 13 日「龜蜜三十活動」立槳玩家因下水點屬宜蘭縣政府公告的水域遊憩活動「衝浪區」的範圍,被管理單位東北角管理處認定不合法函送宜縣府才遭批「無知」,「開放水域聯盟」召集人李元治教練為抗議宜縣府封閉南澳海域的不合理禁令,今(2020)年 6 月 6 日號召關心水域開放的民眾進行「公民不服從」集體水上請願,日前收到宜蘭縣政府的行政處罰書,遭宜蘭縣政府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重罰 3 萬元。
自行政院於 2020 年 4 月 30 日提出「向海致敬」政策以來,歷經 6 月 4 日提出包含鼓勵人民「知海、近海、近海」、「形塑全民親海風氣、培養海洋國家思惟」六大政策目標的《海洋政策白皮書草案》,7 月 14 日宜蘭縣岳明國小「樂觀小帆手」環島行程開始時,蘇揆出席啟航典禮時,再次宣示「向海致敬」、「開放海洋」,隨後海委會莊慶達副主委更於 7 月 27 日時,率海委會同仁於宜蘭縣政府進行焦點團體座談,讓政府與民間面對面溝通、展現開放水域的決心,多年來致力於推動水域解嚴的「開放水域聯盟」也表示樂見其成,沒想到宜蘭縣政府與中央政策不同調,對水域活動祭出重罰。
「開放水域聯盟」痛批,水域活動玩家到水域進行水域遊憩活動,本應屬「發展觀光」,地方政府理當大力歡迎都來不及了,結果因自己設下不合理的水域管制禁令錯誤在先,民眾又因屢次向縣府陳情請求解禁未果,面對群眾自發性的集結陳抗活動援引《發展觀光條例》來裁罰,形同縣政府惡意引用行政法整肅陳抗民眾,彷彿回到戒嚴時代的顢頇官僚作為,藉由罰錢人民不敢對政府水域戒嚴提出異議,這對民主聖地的宜蘭來講,簡直是莫大的諷刺,而這種中央、地方不同調的政策,不但讓民眾無所適從,更是荒謬透頂!
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召集人孫博萮聲援表示,先前才呼籲中央地方應加速整合水域遊憩政策以落實政院「向海致敬」宣示,如今又再遇宜蘭縣政府扯後腿與中央唱反調;相較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針對道路上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的危險駕駛人,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2 萬 4 千元以下罰鍰,一般而言以浮具在水域遊憩活動可說幾乎不會對其他人或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然《發展觀光條例》第 60 條第 1 項賦予管理機關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萬元以下罰鍰,無營利性質竟要以 3 萬起跳,顯然不符比例原則;另外,孫博萮也質疑,縣府援引《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違反本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裁罰基準表》附表八項次一:「不具營利性質之活動者裁處行政罰新臺幣 3 萬元,並停止其活動」,倘若不具營利性質者要裁處 3 萬,那何種狀況會罰 3 萬以下(1-3萬)?又不具營利性質亦不該以第 2 項裁罰,該裁罰基準顯然有罰則設計上的錯誤,應當全面檢討。
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所為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前項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未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或傷害保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開放水域聯盟」指出,近日除了李元治教練接到縣政府行政裁罰書,另有幾位舟友陸續接到宜蘭縣政府的公文,宣稱他們「 6 月 6 日於宜蘭縣政府公告禁止之南澳地區海域範圍內從事獨木舟活動」,要求他們於 10 月 30 日前為事實上及法律上提出陳述意見書,但卻未提供行為人當天從事違法行為的照片、影片等任何佐證就叫人說明,足顯宜蘭縣政府執法上的輕率與霸道。
針對「開放水域聯盟」的控訴,宜蘭縣政府工旅處表示,南澳地區海域目前仍禁止水域遊憩活動,李元治等人今年 6 月 6 日於該水域從事獨木舟活動,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蒐證移送宜蘭縣政府,縣府確認行為事實違反中央制定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之「違反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禁止活動區域之公告事項」,故依裁罰基準予以處罰 3 萬元,符合法令規定。
宜蘭縣政府表示,針對所轄水域採原則開放、部分限制、例外禁止,全面考量民眾水域遊憩安全及環境生態、居民生活、漁民生計等,依相關法令所做合法、適當的作為,逐步滾動式檢視;原宜蘭縣政府於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告之「本縣南澳地區海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業已委託國立成功大學對該地區海域全盤性有系統的調查與研究並已完成報告,縣府正著手草擬修正公告作業,朝解除禁止的方向辦理,亦呼籲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者,陳情應在合法的環境及條件下,進行意見交換,共同維護水域遊憩活動安全。
針對宜蘭縣政府現行於縣內包含海域、湖泊、河川等各種水域管制禁令與執法方式,「開放水域聯盟」再次表達嚴正譴責與抗議,並再次呼籲宜蘭縣政府早速廢除相關不必要的水域禁令,更應該同時加強民眾安全親水教育,才是真正「向海致敬」及正向促進宜蘭觀光發展之道,並對宜蘭縣政府的壓霸執法及陳腔濫調式的回應發出怒吼:「法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