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監督縣政也需接受、公民、第四權監督才叫民主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宜蘭縣議會今(10)日聯席會審已通過直播錄影公開辦法,以落實議事透明公開精神,審議中,多數議員表贊同,唯獨員山鄉籍議員黃浴沂認為議員是監督縣府,不應反被記者監督。
縣議會今天審議縣議會議場錄影、錄音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法規名稱為:宜蘭縣議會直播錄影公開辦法,宜蘭縣議會為落實議事透明公開的精神特定該辦法,審查意見法規名稱:宜蘭縣議會會議直播錄影公開辦法,錄影須保存5年,經二讀審議通過。
議長張建榮表示,直播錄影是內政部統一全台各議會都要安裝的,現在全台縣市議會都裝好了,記者可以不必到現場採訪,看電視、電腦就可以看到議事情況,要放5年,以後包括議員等要查資料就有。
議員李清林說,對於直播錄影他不反對,但小組議事時錄影開關要設,因開會途中有時要協商,全程錄影不好。
議員黃定和說,在該辦法中有寫小組、聯席會「應」全程錄影,既然有「應」字,就是從頭路到尾,有就沒有關的問題,一定要從頭路到尾,不能關,中途關就是違法。
議員林錫明說,現場直播可以看到開會情況嗎?是否議員開會時有發言,網路就可以看到?但小組開會時間短,人又多,無法每人都發言,如此一來網路直播看到,不能發言是否就是表現不好?他希望小組議事時間調長,對於直播他不反對。
議員吳宏謀說,全程錄影直播很好,但可能會影響整個議事運作,希望議會針對這部分做檢討,不必再經過小組,直接進入聯席會,如此對議事運作可以較順暢,直播錄影一樣進行。
議員張秋明說,開會是議員的職責,也是權利及義務,都可以接受大家考驗,大家來監督沒有問題。
持反對意見的議員黃浴沂則說,議員是要監督縣政府,錄影直播等於是大家監督議員,也就是議員監督縣政府,議員反而被記者監督,旁聽席也會有民眾常來監督,那議員要怎麼做?議長張建榮提醒說,現在有錄影;黃浴沂說他不怕,就是知道錄影,他才要發言。
出身員山鄉歷任縣議會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屆共連任四屆議員國民黨籍的黃浴沂,雖從政20多年,但顯然還不懂什麼叫民主政治,也不明白何謂第四權,民代權責就是監督政府施政缺失,相對的,民選執政者、民代也必須受公民、與論監督,做不好還可以罷免,就如韓國瑜被高雄公民罷免一樣。也由於各級民代素質參差不齊,除了在議事殿堂鬧出笑話,更甚對著學歷比議員高許多也具專業的公務員無厘頭咆哮似的質詢態度,在外憑著民代身分作威作福等情景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