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現任理事、代表再參選竟遭當權派判失格2人告上法庭
(影音新聞)
(記者邱玉君/頭城報導)頭城鎮農會選舉鬧出爭議,現任理事劉讃添及現任代表林文淵登記再度參選理事,不料卻遭當權派利用各項名目與心證刁難不予通過,雖經2參選人再次補件申復,最後仍硬以心証以耕作實際面積不足為理由,強力除去參選資格,2人今(23)具狀向宜蘭地方法院依農會法提告。
現任理事劉讃添及現任代表林文淵指出,頭城鎮農會第十九届理監事候選人登記,利用審查職權違法剷除異已。依農會法規定參加理監事登記資格,小學以上畢業,須入㑹滿2年,耕地持有0,4公頃且滿六個月並實際耕作,日前頭城鎮農會理事登記,他2人均為現任理事及現任代表,參選登記資格皆符合上揭規定,卻遭當權派頭城鎮農會理事長,常務監事陳岳元,總幹事吳立民等審議委員,利用各項名目與心證刁難不予通過,雖經他2人再次補件申復,最後仍硬以心証以耕作實際面積不足為理由,強力除去參選資格。他2人對此提出疑義。
劉讚添表示,他是現任理事且有實際務農事實,質疑審查結果有違法之嫌,並說明如不符資格,四年前是如何參選且當選,強烈譴責僅因不是當權派而打壓參選權益,踐踏審議規定及程序,實為鎮農會之恥。他說,他的農地第一筆450地號土地種金棗,第二筆949的號種水稻共04公頃。
林文淵也表示,當權派三巨頭球員兼裁判,同時為參選人又是審議委員,利用職權剷除異已參選人資格,未能迴避職權與自身利益,失去審查委員之正當性,演變成頭城鎮農會一派獨大而成一言堂的民主傷害。因此,今天2人一同依農會法49條之2規定向宜蘭地方法院遞狀提告民事訴訟,依法還於參選人權益。他說,他的農地675地號蓮霧、龍眼,676地號種水稻,711地號以前種水稻。
頭城農會總幹事吳立民表示,農委會原本僅以公文函示,若有部分土地非供農業生產使用,整筆土地就不納入計算;2020年這條規定正式入法,變成明確的審查規定,所以今年審查必須嚴格落實。審委會現勘期間,也有使用手機定位,並拍攝現場照片。
吳立民說,林文淵僅有一筆0.2公頃土地合乎規定,其他土地分別因為出租供便利商店開業、雖有蓮霧樹但長滿山蘇等蕨類,明顯多年未照顧,審委會判定不符規定;劉讚添的2筆土地,部分區塊未種植農作物或長滿雜草,不符規定,合格土地未達0.4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