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議員涉買票 林騰煌一審判刑3年2月
(記者張金源/蘇澳報導)國民黨及蘇澳選區縣議員林騰煌涉賄選,宜蘭地方法院3日下午審結,林騰煌被判3年2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另有關當選無效之訴,也將在7月中宣判。
蘇澳前鎮長、國民黨籍縣議員林騰煌,在2018年11月初縣議員選舉時, 透過蘇姓女樁腳以每票一千元向選民買票,檢警將蘇女拘提到案聲押獲准。
蘇女雖未咬出是幫林騰煌買票,但林騰煌還被檢舉,親自以每票一千元向林姓鎮民一家5口買票;2018年11月21日,檢方偵結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林騰煌成為當時宜蘭5合1選舉唯一被收押縣議員候選人。
隨後經林騰煌委任律師提抗告,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全案檢方已鞏固證據,裁定有串證之虞的羈押原因已不存在,撤銷林騰煌羈押,林騰煌也得以宣誓就職縣議員。
林騰煌曾任3屆鎮民代表、1屆副主席,2任蘇澳鎮長,上屆蘇澳鎮長屆滿投入縣議員選舉,得4千142票,以156票之差,成了落選頭。這屆捲土重來,拿下5275票當選,擊敗民進黨提名的邱嘉進,成國民黨在蘇澳鎮選區唯一提名、當選的縣議員。林騰煌最終當選無效之訴判決定讞,民進黨邱嘉進仍有機會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