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汽機車爭道 宜市公所無償撥用土地拓寬東港路二段
(記者邱玉君/宜蘭市報導)為避免汽機車爭道等交通需求,宜蘭市公所無償撥用兩筆土地,作為宜蘭市東港路二段道路拓寬用。
宜蘭市公所指出,台7線122K+016-122K+561路基拓寬工程位於東港路二段,是從東港橋延伸至校舍路口,因路幅僅有12至15米寬度,導致汽、機車壅擠在狹小車道,險象環生,為此,104年度由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開工並於106年完工,其中因部分土地未辦理撥用,為使管用合一,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依「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及無償劃分原則」據以進行東港路二段撥用,能有更多土地發揮及利用,宜蘭市公所將無償撥用本市宜興段、宜商段等2筆土地。
為保護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宜蘭市公所接受捐贈土地做為容積移轉使用共計40筆,面積12,040.96平方公尺,節省土地徵收經費約5億元。本次為配合東港路二段撥用無償撥用2筆土地,分別為宜興段515地號(公告土地現值1億2,662萬元,面積1302.73平方公尺)及宜商段514-1地號(公告土地現值204萬元,面積21平方公尺), 總計撥用土地面積為1,323.73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共計為1億2,866萬元。
宜蘭市長江聰淵表示,一直以來市公所對於汽、機空間車道狹小的議題倍感重視,為考量道路交通需求及安全,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規劃開闢適當寬度,能改善車輛阻滯情形,配合交通號誌及其他附屬設施,減少事故發生,促使生活環境得以永續發展,並藉著本次工程,降低該地區多年來車禍發生機率,提高居民通行安全及提升周邊居住品質,故宜蘭市公所無償撥用宜興段、宜商段等2筆土地予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市公所將持續秉持著宜市宜居的原則,共同朝向城市永欣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