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再火燒船 消防局召開漁港漁船停泊港內消防安全研商會議
(記者洪方生/宜蘭報導)有鑑於今年6月15日屏東縣東港發生嚴重火燒船事故及今年8月2日於南方澳第二漁港發生漁船火警案件,造成漁民財物嚴重損失。考量南方澳漁港及大溪漁港等為本縣主要漁港,港內停泊多艘漁船,尤其於颱風期間漁船進港避風時更造成航道堵塞,如發生火災等相關災害,恐導致延燒。爰此,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召開本次會議藉由各單位提供相關意見及作法,以維護本縣漁港漁船停泊消防安全。
本次會議邀集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蘇澳區漁會、頭城區漁會、海巡署第一岸巡隊、宜蘭縣延繩漁業協會等相關單位及漁民團體代表計30餘人,針對如何提升本縣漁港漁船停泊港內消防安全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議題內容包含「強化本縣漁船火災搶救裝備器材及搶救能力」、「定期檢視及汰換漁船內部滅火設備」、「定期檢視及汰換漁船廚房機艙內老舊電線線路」、「規劃颱風期間漁港內預留航道及災時漁船疏散」、「加強船長及船員防火講習及訓練」及「加強執行並宣導港區漁船汙染防制」等六大議題,會議中由各業管單位報告辦理情形及作為,並由蘇澳區漁會及相關漁民團體代表提出相關建議事項,反應基層漁民心聲。
本次會議各與會單位意見及結論事項重點如下:
1.交通部航港局將依船舶法等相關法規,加強檢視漁船內部滅火設備,並宣導船主漁船應設置滅火設備。
2.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將爭取預算,規劃補助汰換漁船廚房機艙內老舊電線線路。
3.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參考蘇澳區漁會建議,要求船長、輪機長等應受過漁船防火講習及訓練,以取得相關資格及證照。
4.有關蘇澳區漁會提出颱風期間漁工漁船上留守及建立船主緊急通報名冊部分,由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研議辦理。
5.消防局及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規劃配合勞工處、辦理外籍漁工防火宣導時,現場特發放外語防火宣導單及聘請外語通譯人員即時翻譯,提高船舶火災防火宣導成效。
6.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環保局持續加強執行並宣導港區漁船汙染防制,以維護港區環境。
7.有關蘇澳區漁會建議漁港區岸邊增設監視器,以維護漁船安全部分,由海巡署第一岸巡隊研議辦理。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局長徐松奕表示,期藉由召開本次會議,透過各漁業管理單位共同努力之下,強化本縣漁港漁船停泊消防安全,保障漁民生命及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