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割頸案劉嫌遭起訴 檢察官籲法院從重量刑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宜蘭縣6月18日晚間連續發生二起持美工刀割頸案,被告劉○平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罪嫌2次起訴,並籲法院從量刑。

起訴書指出,6月18日晚間被告劉○平當天因與家人吵架,騎乘機車外出解悶,並準備隨機挑選作案對象宣洩情緒,於晚間9時41分許,被告基於殺人不確定故意,在冬山鄉台191縣道與成興路口,尾隨騎乘機車的蔡姓被害人,以美工刀劃割其後頸部,造成蔡姓被害人受有左側頸線 15公分撕裂傷之傷勢,被告隨即騎機車逃逸。

同日晚間9時49分許,被告見余姓被害人在蘇澳鎮隆恩路住處門口講電話,又基於殺人不確定故意,持美工刀劃割余姓被害人右頸部,造成其受有右前上頸部約25公分長之深撕裂傷,被告亦隨即逃逸。

二名被害人經送醫急救後,雖均幸無生命危險,然已造成宜蘭地區居民之惶恐,地檢署據報後立即指派洪景明檢察官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偵辦,於翌(19日)下午前往被告住處搜索,並持拘票同步將其逕行拘提到案,訊問後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本件經檢察官密集偵辦,現已偵結向法院提起公訴,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之殺人未遂罪嫌2次,並請法院審酌被告犯罪後未具悔意及犯罪所生危害重大等情,對被告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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