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縣議員當選人賴良洲涉賄選遭起訴!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宜蘭縣五合一選舉落幕,宜蘭地檢署加緊賄選查察偵辦腳步,選後首波起訴頭城選區縣議員當選人賴良洲及南澳鄉代賄選買票等二案。
宜蘭檢方調查,宜蘭縣第二選區(頭城鎮)縣議員當選人賴良洲,為求順利當選縣議員,於今年9月間,購買每盒市價約新臺幣240元蘋果禮盒,藉由向吳姓選民等三人拜票時,贈送上述蘋果禮盒意圖動搖選舉權人意志,期約賄選該三人投票支持他參選宜蘭縣議員。
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宜蘭縣警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認被告賴良洲所為,係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 條第1項之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罪嫌;被告吳姓選民等人所為,則係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妨害投票罪嫌明確,均依法提起公訴。
另一案,宜蘭縣南澳鄉鄉民代表廖姓當選人,其競選團隊成員張O吉、駱O中及支持者陳O安,於今年11月中旬,分別以3萬1000元、4000元、2000元之對價,向該選舉區有投票權之陳姓選民等五人交付賄賂,約定投票給廖姓當選人,經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宜蘭縣警局蘇澳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調查後,亦偵查終結,認被告張O吉、駱O中及陳O安三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 ,被告陳姓選民等人所為,則係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妨害投票罪嫌明確,均依法提起公訴。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選後仍積極查辦賄選案件,近期就涉犯情節明確者迅速偵結,以貫徹打擊賄選決心,維護民主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