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鏡看五結之美-辰光同攝」攝影比賽徵件開跑
(宜蘭大新聞中心/五結報導)五結鄉以景色優美及田園風光聞名遐邇,擁有豐富自然資源與人文歷史,離塵不離城的距離內,便達使人放鬆、拾獲悠閒心境的景點。為推廣鄉內自然景觀及產業文化,促進休閒旅遊活動與觀光產業發展,特辦理2024「鏡看五結之美-辰光同攝」攝影比賽,「辰光同攝」是由鄉長沈德茂特別為今年攝影比賽題字,寓意為:在美好的甲辰時光邀請同愛好攝影的大家透過鏡頭紀錄五結四季轉變的樣貌之美,並期以得獎攝影作品曝光宣傳鄉內景點,提升五結鄉的知名度與能見度,藉此增進觀光產業推廣效益。
2024「鏡看五結之美」攝影徵選比賽,今年除了原有的相機組外也試辦空拍組,希望可以在不同高度視野中探尋五結之美景,並分享攝影者最感動的作品,同時讓大眾深度認識與了解五結之隅,徵件即日起開放至113年10月18日止,歡迎各路好手,踴躍報名參賽。
本比賽作品評選內容:攝影主題 40、構圖與創意 30、攝影技巧 25、主題文字說明 5,本次將分為兩組別,共徵選出22件作品總金額達8萬元整。
相機組:金牌獎(1名)獎金10,000元;銀牌獎 (1名)獎金8,000元;
銅牌獎(1名)獎金 6,000 元;佳作(10名)獎金 2,000 元
空拍組:金牌獎(1名)獎金10,000元;銀牌獎 (1名)獎金8,000元;
銅牌獎(1名)獎金 6,000 元;佳作(6名)獎金 2,000 元
及頒發獎狀乙紙。得獎資訊公布於五結鄉公所網站及亮麗五結粉絲專頁,得獎作品將於頒獎典禮後公開展覽,讓攝影作品的寧靜之美洗滌煩囂,並提供民眾更深層的視覺饗宴,將五結最美的地方傳遞給大眾。
有關攝影比賽各項規則,詳見簡章及活動報名表,欲參加者請至五結鄉公所網頁/文件下載專區及亮麗五結粉絲專頁下載;或洽五結鄉觀光產業發展所領取。竭誠邀請十方各界愛好攝影人士,踴躍投件參與五結鄉第3屆鏡看五結之美攝影比賽,共同為五結鄉留下美好的回憶。
2024「鏡看五結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主旨:
五結鄉擁有豐富自然資源與人文歷史,為推廣鄉內自然景觀及產業文化,促
進休閒旅遊活動與觀光產業發展,特辦理2024「鏡看五結之美」攝影比賽,期
以得獎攝影作品曝光宣傳鄉內景點,提升五結鄕的知名度,並藉此增進觀
光產業推廣效益。後疫情時代生活與環境產生諸多變化,五結鄉公所鼓勵
民眾走出戶外,深入探索走訪五結美景,將淳樸自然景色的美麗意象,透過
攝影愛好者的技巧與舖陳,用攝影鏡頭紀錄四季轉變的樣貌,展現屬於五結的
生命力及留住瞬間之美。
二、主辦單位:五結鄉公所、五結鄉民代表會
三、承辦單位:五結鄉觀光產業發展所
四、報名資格:凡攝影愛好者均可參加
五、拍攝主題:
1.以日夜晨昏自然、山林景觀、地景特色,一年四季中呈現的樣貌為素材,
拍攝對象(物件)須可辨認拍攝位置(五結鄉內)。
2.近年來,公所極力推動五結排水花樹廊道相關建設,並於本區水域兩側樹木設置投射燈,兩側七彩變化燈影投射,水光燈影倒映美不勝收,本次徵件可以白天的自然景觀或夜間燈影之美參賽。
六、作品規格:彩色、黑白橫式照片(直式不收)。
1.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手機、空拍等器材。
2.限自前年度徵件截止日(112年10月20日)至113年徵件截止日(113年10月18日)期間之拍攝作品。
3.交件作品畫素須達 1200 萬畫素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
檔案名稱:編號-姓名-作品名稱,數位檔案請儲存於光碟片/隨身碟中。
4.不論使用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報名時請繳交原始檔 (須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檔
(RAW)及轉存 TIFF 檔兩種檔案形式,檔案須保留原始檔案 EXIF資料(相機資訊)。底片拍攝者請自行底片掃描,儲存於光碟片/隨身碟中,並如上述參賽作品之 JPG 與TIFF檔 案,將 所 有 作 品 燒 錄 儲存於同一張光碟/記憶卡之中)。
5.參賽作品一律沖成 8X12 吋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連作不收,不得裝裱、格放著色、翻拍、電腦合成、加色、疊片、護貝、電腦軟體插點,或任何後製及合成,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等基本參數。
6.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作品介紹不少於30字。
7.每人不限參賽作品數量及獲獎作品數量,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
決議得以從缺;惟銅獎以上(含銅獎)獎項,每人限 1 件。
8.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放棄。
七、收件方式:
1.簡章及報名表下載:五結鄉公所官網/下載專區或洽五結鄉觀光產業發展所或亮麗五結粉絲專頁下載。
2.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18日止。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3.收件地點:
268 宜蘭縣五結鄉五結路二段341號 五結鄉觀光產業發展所收。信封請註明「鏡看五結之美攝影比賽」字樣。請連同參賽作品、報名表、原始檔光碟/隨身碟彌封完整並善加包裝。
4.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背面均需浮貼報名表 1 份。為節約能減碳之政策,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
5.來函請彌封完整並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
主辦單位不負賠賞責任。
八、作品評選:
1.攝影主題 40 、構圖與創意 30 、攝影技巧 25 、主題文字說明 5 。
2.由本所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公開評審,以客觀、公平的方式評選,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經評選後公告本所網站及亮麗五結粉絲專頁,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將以不重複地點為原則,建議參賽者可以分散拍攝地點。
九、頒獎:
1.得獎作品預定於113年11月底前公布於五結鄉公所網站:
https://ilwct.e-land.gov.tw/Default.aspx 及亮麗五結粉絲專頁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2.頒獎時間及地點(暫定):另行通知得獎者。
- 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獎金與獎狀將於頒獎典禮現場頒發及領取,如無法親臨頒獎典禮者,請安排代領人出席領獎。
十、獎金及獎額(總名額22名,總獎金新台幣 8 萬元整)
- 相機組
-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紙。
-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乙紙。
-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乙紙。
- 佳作 (10名):獎金新台幣2,000 元、獎狀乙紙。
- 空拍機組
-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紙。
-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乙紙。
-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乙紙。
- 佳作 (6名):獎金新台幣2,000 元、獎狀乙紙。
十一、洽詢方式:
請電洽觀光產業發展所(03)9501115 轉 146。
十二、著作權相關事項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由參選或得獎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所受之全部損害,主辦單位將撤銷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且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應負舉證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 參選作品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公開發表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 參選作品曾參加任一屆「鏡看五結之美」攝影比賽或任何比賽徵選獲獎者。
- 以違反法律方式取得攝影作品。
十三、注意事項
-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於公布得獎名單後,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全部或部份得獎作品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著作人保證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再支付任何費用。
- 使用空拍機創作,須擁有合法使用執照,並符合政府頒布規定;部分景點需經申請方可空拍,相關流程請依規定辦理。
- 參賽者進行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時需注意並遵守「民用航空法」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若有違反或造成民眾、主辦單位之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全責,主辦單位亦得向其追究相關責任。
- 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https://drone.caa.gov.tw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人機專區: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88&lang=1
- 參選作品上勿書寫作者姓名(含筆名、代號…等),亦不得加註任記號。
- 參選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畫邊等。
- 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 獎金支付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費用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得獎金額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貮萬元以上,將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額),若得獎人不願依法扣繳,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壹仟元,得獎人依規定填寫並繳交個人相關資料,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進行候補。
- 本競賽分為相機組及空拍機組,同一作品不得跨組別參賽。
- 凡送件參選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規定,且均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 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後另行公布。
五結鄉公所2024「鏡看五結之美」攝影比賽 活動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 |||
作品名稱 | 參選組別 | □ 相機組 □ 空拍組 | |
拍攝地點 | 拍攝日期 | ||
姓 名 | 性 別 | □ 男 □ 女 |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通訊地址 | |||
聯絡電話 | (日) | (手機) | |
電子信箱 | |||
作品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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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 作品拍攝時間需為自前年度徵件截止日(112年10月20日)至113年徵件截止日(113年10月18日)期間之拍攝作品。 2. 本活動需於交件時一併繳交參賽相片數位檔案。 3. 請將本表請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每件作品限貼一張,未貼者不予評分。 | ||
參賽者擔保本作品係屬原創性著作,無侵害他人之權利。本作品不曾公開發表或參與其他類似比賽,獲選作品之著作權歸為主辦單位及創作人共同擁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對本單位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無任何異議。特立此同意書。謹此聲明。 參賽人(創作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法定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以上為五結鄉公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