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長照輔具補助須向特約單位購買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為配合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下稱長照輔具)服務採全面特約制度的改變,自4月1日起,非特約單位將不得提供長照輔具販售及核銷服務。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特別提醒民眾,4月1日起長照輔具必須向特約單位購買,才能使用專業代辦服務,以減少民眾核銷流程的負擔,也降低付款金額,讓民眾給付差額即可快速獲得所需要的輔具。
為減輕民眾購買輔具之負擔,簡化購買輔具程序,宜蘭縣一直積極推動輔具代償墊付服務,目前長照輔具如向與本縣簽訂的輔具購置特約單位購買,僅需支付部份負擔的費用;補助款則由特約單位代為申請,即可輕鬆將輔具帶回家。此方式大幅簡化購買及核銷流程,並降低家庭照顧者的經濟壓力,以獲得好的照護品質。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自本年4月1日起長照輔具採全面特約制,長照輔具必須向特約單位購買,購買前要先認明廠商是否有張貼「特約單位標章」或利用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官網公告最新名冊確認廠商是否為特約單位(如附圖)。民眾收到長照所核定結果通知書後,如直接向特約單位購買,則僅需負擔補助差額;另請提供輔具使用照片及簽立給付相關文件給特約單位,其餘核銷程序皆由特約單位協助辦理。民眾若有輔具相關需求,請洽本縣溪北輔具資源中心(電話:03-9320920)、溪南輔具中心(電話:03-9544106分機8114),或撥打長照服務專線1966洽詢。